复合硅酸盐水泥
复合硅酸盐水泥是由硅酸盐水泥熟料、两种或两种以上规定的混合材料、适量石膏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称为复合硅酸盐水泥(简称复合水泥),代号P.C。水泥中混合材料总掺加量按质量百分比应大于20%,不超过50%。
定义:
复合水泥
水泥中允许用不超过8%的窑灰代替部分混合材料;掺矿渣时混合材料掺量不得与矿渣硅酸盐水泥重复。
组分材料
3.2
3.2.1 硅酸盐水泥熟料与GB175的规定相同。
3.2.2 活性混合材料
系指符合GB203规定的粒化高炉矿渣,符合GB2847规定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和符合GB1596规定的粉煤灰,以及按照附录A新开辟的活性混合材料,如硅锰炉渣、精炼铬铁渣等。
3.2.3 非活性混合材料
系指活性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潜在水硬性或火山灰性的水泥混合材料如石灰石、砂岩,以及按照附录A新开辟的非活性混合材料,如钛渣等。采用石灰石时其中的三氧化二铝含量不得超过2.5%。
3.2.4 石膏、窑灰、助磨剂、外加剂等与GB175的要求相同。
强度等级
分42.5、42.5R、52.5、52.5R四个强度等级。
技术要求
5.1 氧化镁:熟料中氧化镁的含量不得超过5.0%。如水泥经压蒸安定性试验合格,则熟料中氧化镁的含量允许放宽到6.0%。
5.2 三氧化硫:水泥中三氧化硫的含量不得超过3.5%。
5.3 细度:80μm方孔筛筛余不得超过10.0%。
5.4 凝结时间:初凝不得早于45min,终凝不得迟于10h。
5.5 安定性:用沸煮法检验必须合格。
5.6 强度:各强度等级、各类型水泥的各龄期强度不得低于下表数值:MPa
强度等级 | 抗压强度 | 抗折强度 | ||
3天 | 28天 | 3天 | 28天 | |
42.5 | 15.0 | 42.5 | 3.5 | 6.5 |
42.5R | 19.0 | 42.5 | 4.0 | 6.5 |
52.5 | 21.0 | 52.5 | 4.0 | 7.0 |
52.5R | 23.0 | 52.5 | 4.5 | 7.0 |
试验方法
6.1 氧化镁和三氧化硫按GB176进行。
6.2 细度按GB1345进行。
6.3 凝结时间和安定性按GB1346进行。
6.4 压蒸安定性按GB750进行。
6.5 强度按GB177进行。
胶砂流动度按GB2419进行。
其它
7.1 包装
水泥可以袋装或散装,袋装每袋净重不得低于49.5kg,随机抽查20袋总重不得低于1000Kg;包装袋应符合GB9774规定。
7.2 标志
包装袋上须清楚标明:执行标准、水泥品种、代号、强度等级、生产者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QS)及编号、出厂编号、包装日期、净含量。散装时须提交与袋装标志相同内容的卡片。
7.3 运输与贮存
水泥在运输与贮存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不同品种和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应分别贮运,不得混杂。